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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修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因應COVID-19防疫注意事項」(以下簡稱注意事項)有關 跨校交流及音樂類團隊合唱項目練習之防疫措

說明:

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2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00143806號函辦理。